全职刑警_第53节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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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53节 (第2/4页)

,但是,却有不能确定的指出到底是哪一首歌曲。

    ??冯警长说日据时期,东三省和很多地方深受岛国文化影响,很多人都会说日语,包括他们的下一代。然后从第一位被害人的年龄上结合来看,凶手很有可能年龄不小了。

    ??凶手在十五年前第一次犯案,现在他的年纪最起码也有五六十岁以上了,于是他们将这个年龄段,有性暴力犯罪前科的所有人,全都进行了一次排查,但是并没有找到凶手。然后冯警长将嫌疑人的年龄降低至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,又进行了一次排查,还是没有发现符合条件的凶手。

    ??冯警长进行了非常紧密的排查,他将所有嫌疑人都进行了唾液,血液比对,但是并没有找到相符合的凶手。

    ??冯警长说完后,我问他可否有锁定某个嫌疑人?

    ??冯警长说在第三起案件发生时,办案警员有锁定三个嫌疑人,年龄在四十至五十五岁之间,其中两名有强暴犯罪前科,还蹲过大牢,在案发时,都刚出狱没多久。而另外一名嫌疑人,被巴士司机目击,曾出现在第三起凶杀案发生地附近。

    ??第144章 被害人与加害者

    ??我让英石将冯警长怀疑的三个嫌疑人资料拿给我看,其中两名确实都是有强奸前科,是刑满释放的人员,现在年龄都在六十岁以上。不过他们都有其中一两期案件事发时的不在现场证明,冯警长敏锐的发现,他们俩的不在场证明没有重合,不排除二人交替犯案的可能。

    ??不在场证明这种东西总会发现能够击破的缺口,所以并不能够彻底洗脱嫌疑人身上的嫌疑,而冯警长不愧是老刑警,竟然敏锐的怀疑不在场证明呈现交替性的两名嫌疑人,有可能在时间上进行交叉犯案,以此来进行反侦查,扰乱调查进度和方向。

    ??第三名嫌疑人叫做太日,有些特殊,四十来岁,智力有些问题。在案发后,有巴士司机目击到他从凶案现场附近坐上巴士,身上还有可疑的血迹。

    ??当时办案的民警将太日列为了头号嫌疑人,在他的屋内发现了沾有血迹被清洗过的衣服,便将他逮捕归案,还将他带到凶案现场进行指认。

    ??当时太日十二岁的儿子说是他洗的衣服,他认为爸爸衣服上面的血是鸡血,因为之前他一直嚷着要吃炸鸡,说一定是他爸爸杀鸡时沾到的血迹。

    ??办案民警没有采纳相信太日儿子的话,将太日关了起来,并进行粗暴的审讯。

    ??当时的办案民警,因为管区接连发生奸杀案,还有凶手的变态行径,感到非常的愤怒,所以可以想象,审讯的手段会有多么的蛮横粗暴。

    ??已让太日认罪的目进行的审讯,这违背了冯警长的做事理念,所以他坚决的表示了反对。但当时负责此案的主审警官,一心想要尽快结案,由此与他发生了争端,冯警长离开了他原本的队伍,开始一个人进行调查。

    ??十几年前的dna检测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发达,乡镇的验尸也没有非常的精细,有关凶犯的数据并不完善。在证据并不十分健全情况下,心智有问题的太日,就因为和凶犯的血型相同,便在威逼利诱之下,不得不认罪了。然后判决书很快就下来,太日被判处了死刑。

    ??忆起这件事,冯警长显得很难过,他说那时太日的儿子,坚称是自己洗了父亲那件带血的衣服,不是他父亲为了消灭证据而为,经常一个人跑到警局来哭诉,但是根本没有人理睬他。

    ??冯警长觉得没有母亲,又即将失去父亲的男孩很可怜,而且他觉得太日也不是此案件的真正凶手。因为凶手做事谨慎细心,可见智商很高,而像太日这样心智不健全的人,不可能是真正的杀人凶手。

    ??于是,冯警长以个人的名义,像检察院递交了资料和报告,给太日申请缓刑的机会。

    ??检察院将此事递交到了法院,法院驳回了请求,但冯警长不死心,又继续递交申请,并补充更多的调查资料,这才给太日换来了一个缓刑的机会。

    ??但是,第三起奸杀案发生后,凶手就好像是消声灭迹了一般没有再出现。

    ??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相信,太日就是真正的凶手,所以他被关起来后,才会没有再发生类似的案件。

    ??被害人的家属开始对此事进行施压,要求剥夺太日缓刑的机会,立即处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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